淡江大學「陳梧桐先生清寒獎助學金」設置辦法

淡江大學「陳梧桐先生清寒獎助學金」設置辦法

第一條 長行行銷股份有限公司陳梧桐先生為協助淡江大學商管學院因家庭經濟因素有輟學之虞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並鼓勵學生努力向學,待學業有成可以回饋社會,特設置本獎助學金。

第二條 本獎助學金之申請、審核及發放事宜委託商管學院辦理。

第三條 本獎助學金本學期商管學院發放名額5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

第四條 本獎助學金於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接受申請,時間另行公告。

第五條 申請資格:

本院博士班、碩士班及大學部在學學生(含新生),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父母親雙亡、雙親之一亡故或單親家庭,其生活困苦無依者。

二、父或母身染重病,無工作能力,生活困苦者。

三、低收入戶。

四、前一年度(107年度)家庭年收入在新台幣捌拾萬元以下。(請送家庭所有成員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五、學生之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非自願離職失業,致使學生有輟學之虞者。

第六條 申請本獎助學金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本辦法第五條之相關證明文件。

三、前一學期成績單(新生上學期檢附入學考試成績單)。

四、300字以內之自傳或家中突遭變故之說明書。

五、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

第七條  申請本獎助學金所附文件,如發現有偽造或擅自塗改者得追回其已受領之本獎助學金。

第八條  獲獎同學需撰寫感謝函感謝給獎人

  • 本辦法經捐款人同意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107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日期108/2/20-108/3/5

 

107(2)陳梧桐先生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書 107(2)陳梧桐先生清寒獎助學金辦法_公告 107(2)陳梧桐先生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