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2學期專業證照獎勵

一、依「淡江大學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要點」(附件1)辦理。

二、新增獎勵證照申請期程:

(一)若學生欲申請未列入本校「獎勵證照類(級)別表」(附件2)之專業證照,請填寫「建議新增獎勵證照申請表(個人申請)」(附件3),送就讀系所進行專業認定。

(二)系所若有辦理輔導考照或團報,請填寫「建議新增獎勵證照申請表(團體申請)」(附件4),並檢附證照樣張提出申請。

(三)申請表及相關附件由系所統一彙整,於3月11日(五)前送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覺生綜合大樓I405室)。

(四)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於3月18日(五)公告修訂後之獎勵證照類(級)別表。

三、證照獎勵申請期程:

(一)申請期間:3月21日(一)起至4月1日(五)止(本次申請獎勵之證照核發生效日期需介於110年2月1日至111年1月31日)。

(二)申請資格:本校學生於在學期間考取專業證照且申請時仍具本校學籍者。

(三)申請方式:詳申請證照獎勵流程圖(附件5)

1、「智慧收付平台」(網址:https://finfo.ais.tku.edu.tw/pmt)完成匯款帳號之登錄,並列印匯款同意書,連同存摺封面影本送出納組(B304室)審核通過。

2、「學生學習歷程」系統(網址:http://eportfolio.tku.edu.tw/license/)填報證照資料後印出申請表。

(四)繳交期限及資料:學生於4月1日(五)前將證照獎勵申請表及相關附件送系所初審(列入獎勵之英語能力測驗得以成績單作為佐證資料,向就讀系所提出申請)。

(五)系所初審:系所助理請參照「審核規定」(附件6),詳細審核學生證照資料,並至學生學習歷程系統下載電子檔證照獎勵申請清單(網址:http://sso.tku.edu.tw/ePortfolio/license/download.aspx),清單經承辦人簽名及蓋系所章,連同所有申請資料一併於415日(五)前送至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覺生綜合大樓I405室)。

附件1_淡江大學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要點

附件2_獎勵證照類(級)別表

附件3_建議新_獎勵證照申請表(個人申請)

附件4_建議新_獎勵證照申請表(系所申請)

附件5_申請流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