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淡江大學榮譽學程學生修畢獎助學金申請」

依「淡江大學榮譽學程實施要點」第8點第4項規定辦理。

為鼓勵榮譽學程學生修習課程並完成榮譽學程,提供榮譽學程學生修畢獎助學金,審查通過之受獎學生應繳交學習心得一份

申請資格為113學年度第1學期及113學年度第2學期修畢榮譽學程生,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9日前將申請表繳至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