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臺灣企銀Hokii校園大使」活動辦法

  1. 活動主辦單位: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2. 活動協辦單位:財團法人臺灣金融研訓院。
  3. 徵選資格:
    1. 身分: 18 歲以上在校生(大學部一年級至研究所二年級)。
    1. 社群條件(二擇一):
      1. Instagram: 任一帳號追蹤數 500+。
      1. Facebook: 個人帳號好友數 300+。
        *註:帳號需設為公開且擁有完整管理權限。
    1. 個人簡歷:
      1. 自傳: 簡述你的個人特質、為何想成為臺灣企銀的 Hokii 校園大使。
      1. 學經歷: 就讀學校、科系、年級(需符合大一至研二資格)。
      1. 加分題:如有以下經驗,請務必整理成佐證資料(如:截圖、成果照、活動企劃書摘要)一併附上。
        1. 活動實戰證明:曾任校內外活動(迎新、系學會、音樂祭等)之總召、企劃、公關或行銷職務。
        1. 社群影響力證明:經營過系學會、社團或個人粉專,或曾在 Dcard、PTT 或個人部落格發表過熱門(爆文)文章。
  4. Hokii Reels 創意徵選
    1. 只要你有梗、敢秀、想揮灑影響力,這裡就是你的專屬舞台!理財智慧、數位便利生活、校園夥伴… 任何主題你說了算!
      只要在影片中加入臺灣企銀吉祥物「Hokii福企鵝」相關素材或連結,這部影片就會變成你報名校園大使的超強加速器。我們不看專業器材,只看你的獨特想法,快用你的 Reels 讓我們看見你的無限可能吧!
    1. 創作建議方向: 可以將 Hokii 融入校園社團與自己的省錢日常,或是結合熱門 BGM 與幽默反轉劇情大玩創意,讓 Hokii 成為最貼近學生生活的品牌主角!(任何題材都不限制)
    1. 影片規格: 30 ~ 90 秒,9:16 直式影片。
  5. 活動時程:
報名期間115/06/01 (一) ~ 115/09/30 (三)
資格評選115/10/01(四) ~ 10/23(五)
入選公告115/10/27 (二)
實體課程培訓115/11/07(六) ~ 11/08(日)  (兩天共 12 小時實體課程)
成果發表暨頒獎116/01/22 (五) (確切時間、地點將依實際通知為主)

*報名方式:活動期間參賽者依活動官網連結登入報名系統,填寫相關報名文件。

  • 活動獎項:完成實體課程培訓、任務執行並通過成果發表之校園大使,將獲得校園大使獎學金,並依成果發表擇優評選為前3名另外頒發表現優異獎。
獎項類別獎項名稱名額獎勵內容
Hokii校園大使
表現優異獎
卓越金獎1名獎金 40,000 元
Hokii校園大使
表現優異獎
菁英銀獎1名獎金 30,000 元
Hokii校園大使
表現優異獎
新星銅獎1名獎金 20,000 元
  • 聯絡方式:
    聯絡人:臺灣企銀Hokii校園大使活動小組
    聯絡人信箱: hokiiambassador@bhuntr.com
    聯絡電話:02-7730-7613
  • 活動注意事項:

(1) 為利獎金發放作業順暢進行,凡報名本活動之參賽者,建議於報名前完成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Hokii 數位存款帳戶之開立。入選為「115年臺灣企銀Hokii校園大使」後,本活動所有獎學金及獎金(含校園大使獎學金及各獎項獎金)將統一匯撥至得獎者之 Hokii 數位存款帳戶;得獎者應於公告入選後,確認帳戶已完成開立及綁定,以利主辦單位辦理後續獎金發放事宜。如未完成開戶,主辦單位有權暫緩發放獎金,相關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2)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人:

A. 得獎金額(價值)超過 1,000 元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

B. 得獎金額(價值)20,010 元(含)以上者,得獎者依法需先繳交 10% 之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稅金(將先從獎金中扣除),始可領獎。

C. 得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先就得獎所得扣繳 20%之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爾後若今年度有住滿 183 天後,可再申請退稅。

(3) 完成報名即視為參賽者自願提供相關資料,並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於主辦/執行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4) 主辦/執行單位對於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及利用,悉依主辦執行業務相關法令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辦理。

(5) 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執行單位或主辦/執行單位再授權其合作第三方,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及範圍內,使用參賽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主辦/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6) 參賽者可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行使以下權利:

A. 查詢或請求閱覽。

B. 請求製給複製本。

C. 請求補充或更正。

D.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E. 請求刪除。

(7) 參賽者需保留作品格式之原始檔案(Ex: MP4/MP3/PSD/AI 檔)。得獎者須於得獎名單公布後,提供作品原始檔案予主辦/執行單位(聯絡方式將於得獎後以 E-mail 方式另行通知),以供後續進行宣傳、活動使用。若參賽者無法提供原始檔案,主辦/執行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品。

(8) 主辦/執行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執行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9) 得獎者獎品(含通過審核獎)僅限寄送台、澎、金、馬地區。自主辦單位公佈得獎名單一個月後,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要求填寫勞報單並檢附相關證件資料,超時者主辦單位得視為放棄領取,並以次位成績遞補之。

(10) 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提供退件服務,請參賽者自行備份參賽作品。

(11) 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不得一稿多投。

(12) 若經檢舉或查證,主辦/執行單位將保有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品/金之權利。

(13) 參賽作品若涉及或影射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或造成主辦/執行單位包含但不限於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主辦/執行單位有權針對該作品進行下架,並取消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參賽者。若造成主辦/執行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14) 所有參賽之作品,參賽者同意主辦/執行單位或主辦/執行單位再授權之合作第三方,得用於任何本活動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上使用。

(15) 為使本活動作品能順利參賽,請參賽者們可於報名截止日前一天提早上傳,執行單位將以系統後台收件狀況為準。若報名成功將會以 Email 發送報名成功通知信至參賽者提供之報名信箱。若報名過程系統有任何問題,請於本活動各項時程截止前,連同系統狀況截圖寄至執行單位信箱(hokiiambassador@bhuntr.com;以信件時間為準)。

(16) 主辦/執行單位有權於報名資格審核階段,先行將未符本活動辦法規定(如規格、妨礙善良風俗等)之作品篩選,未符合本活動辦法之影片將無法進入評選,且不得公開於本活動網站。

(17) 任何利用電腦、網路漏洞、或以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影響本活動之公平性,主辦/執行單位握有最終判定權,主辦/執行單位得有權撤銷其參加資格、取消得獎資格,並得追回所得獎項、獎品/金及其享有的權利。

(18) 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賽者擁有,惟參賽者需同意將著作財產權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執行單位,於國內外進行任何商業或非商業使用,使用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廣告宣傳、公開播送等。主辦/執行單位亦得基於使用之需要於國內外進行重製、散布、改作、發行、編輯、口述、公開展示、公開演出、播送、公開傳輸、錄製成 DVD 影片及公開上映,並可再授權第三方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19)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權利所有者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授權主辦/執行單位使用。作品內使用之素材(影片、音樂、圖像),需符合可商用授權之素材,如事後經第三方主張有侵權情事時,參賽者應自行負責相關法律及賠償責任,概與主辦/執行單位無涉,主辦/執行單位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品/金。

(20) 每組(人)參賽者以得獎一次為限;實際得獎名額由主辦/執行單位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

(21) 依本活動辦法或主辦/執行單位之通知或規定,若得獎者未於通知之指定時間內提供領獎資訊,主辦/執行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

(22) 凡依本活動辦法規定之得獎作品,獲獎之參賽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23) 若於截止收件後,主辦/執行單位認定未有符合該名次資格之作品,主辦/執行單位得保留將名次及獎項「從缺」之權利。

(24) 本活動期間主辦/執行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內容、期限、獎項等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項做出最終解釋,無需另行通知。

(25) 參賽者同意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其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並同意主辦/執行單位就本活動所為之決定,擁有最終決定權。

(26) 參賽者擔保以下事項:

A. 參賽者已滿 18 歲或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有權合法參加本活動並領取獎項。若參賽者未滿 18 歲,主辦/執行單位有權要求參賽者提供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之相關資料。

B. 參賽者因參加本活動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真實無誤,無偽造、變造、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任何違法情事。

C. 本活動作品為參賽者之原創作品及/或已取得一切必要之合法權利人的同意或授權,且無侵害他人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隱私權及營業秘密等之智慧財產權,亦無違反法令或契約限制、或侵害他人其他權益或有不適當內容之情事,如有違反由參賽者自行負擔相關法律及賠償責任。

(27) 主辦單位有活動更改、變更及解釋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得視實際情況調整修訂並進行公告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