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該所學生實習實施要點第五點規定,該所各單位研究人員於同一實習期間,以接受5名實習學生為限;如各校提列需求人數合計超過其可提供之名額時,將由該所相關單位依需求條件逕行遴選。
2.預計於108年5月底前完成審查作業,屆時再發函通知各校審查結果。
3.提供之實習屬於無薪性質、且不提供膳宿及交通,實習期間之學生保險請各校自理。
4.欲申請者,請詳附件,並於108年4月18日前將相關文件送至商管大 樓B413室。業務承辦人:諮商暨職涯輔導組 吳美華編纂,分機2350。
1.依據該所學生實習實施要點第五點規定,該所各單位研究人員於同一實習期間,以接受5名實習學生為限;如各校提列需求人數合計超過其可提供之名額時,將由該所相關單位依需求條件逕行遴選。
2.預計於108年5月底前完成審查作業,屆時再發函通知各校審查結果。
3.提供之實習屬於無薪性質、且不提供膳宿及交通,實習期間之學生保險請各校自理。
4.欲申請者,請詳附件,並於108年4月18日前將相關文件送至商管大 樓B413室。業務承辦人:諮商暨職涯輔導組 吳美華編纂,分機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