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獎勵「實習/實驗課程」之在學研究生教學助理(實際進行課堂教學),特訂定「淡江大學獎勵優良及特優教學助理實施須知」。
二、「優良教學助理」之產生,由教師、系所和學院進行推薦與審核,經學院會議審查通過後產生,每名頒發獎狀及獎金1,000元,並致贈感謝狀予課程指導教師。
三、「特優教學助理」之產生,由「教學助理獎勵審核委員會」遴選,從各院推薦優良教學助理名單中擇優產生;特優教學助理名額全校至多5名,每名頒發獎狀及獎金5,000元,並致贈感謝狀予課程指導教師。
四、依據110學年度第1學期設有實習/實驗課程學院及教學助理人數比例分配,各學院「優良教學助理」可遴選名額數如下:
單位 | 名額數 | 單位 | 名額數 |
文學院 | 1 | 商管學院 | 8 |
理學院 | 4 | 外語學院 | 3 |
工學院 | 12 | ||
合計 | 28 |
五、本院可遴選名額數至多8名,各系不限人數,請踴躍推薦。
六、審查推薦表中「基本項目」,每項條件皆須滿足(條件2-4須附佐證資料)方可推薦。
七、請於3/4(五)前,將附件4_淡江大學優良及特優教學助理推薦表、佐證資料,經所助理、單位主管及課程教師簽名後送達系辦公室。
八、業務負責人:系辦-于慧(分機:2645)院辦-瑋珊(分機3629)。
業務聯絡人: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邱秋雲研究助理(分機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