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教育部中華民國111年2月11日臺教文(三)字第1112500189號函及駐教育部捷克代表處111年2月7日捷克字第11142200190號函辦理。
二、 本獎學金待遇、申請資格及甄選方式等詳附件簡章,本校將擇優推薦符合規定之優秀學生參加面試,最多薦送5名。
三、 有意申請者,請於2022年3月3日前備妥申請文件紙本及電子檔,紙本送至國際處辦公室(T1006),PDF檔寄至交流組信箱auix@oa.tku.edu.tw,逾期恕不受理。
四、 本案承辦人:交流組謝文彬,分機2003。(聯絡信箱:159551@mail.tk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