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張國基先生清寒急難助學金申請辦法」(請3/14前繳交系辦)

說明:

一、旨揭助學金申請程序係由申請人填具申請書,連同規定應繳文件,於111年3月18日前送繳各系轉送各院初審排序2至3名,並請各院協助於111年3月25日前送至生活輔導組B421彙辦,逾期不予受理,若無學生申請亦請回復告知。

二、申請辦法、申請書及申請名冊詳如附件1至3。

三、業務承辦人:生活輔導組何昭儀約聘行政人員,分機2263。

附件1_張國基先生清寒急難助學金申請辦法

附件2_淡江大學110學年度張國基先生清寒急難助學金 申請書

附件3_張國基先生清寒急難助學金核獎建議序次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