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1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經費補助案」,擬申請之案件於11月17日(四)前送交生活輔導組彙辦。(轉自學生事務處)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11月9日臺教高(一)字第1112204834號函辦理(詳附件1)。

二、檢附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作業要點及申請表一份(詳附件2)。

三、本案業務承辦人:生活輔導組 林芝羽學輔創新人員,分機:2217。

四、本活動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4:優質教育連結。

學生事務長   武 士 戎

附件1_教育部函

附件2_作業要點及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