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全校「英文能力測驗(二)」訂於5月1-6日舉行。

說 明:
  一、旨揭測驗訂於5月1日至5月6日舉行,凡修習「英文(二)」課程者皆需參加,測驗成績將佔「英文(二)」學期成績15%
  二、相關訊息可至英文系網頁>最新消息>通識外語學門頁面查詢,另檢附中、英文版測驗公告,請協助公告學生周知。
  三、業務承辦人:英文系林倖伃組員,分機2342。